近日,經國務院批準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。對個人行郵物品稅率和內容進行了調整,延續了跨境圈新政傳統。
以下是通知全文:


海關總署:
經國務院批準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將藥品列入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,適用15%的稅率。其中對按國家規定減按3%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抗癌藥品,按貨物稅率征稅。
二、將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2、3的稅率分別調整為25%、50%。
三、上述調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實施。
對適用個人行郵稅的國際快件和郵政cc、旅檢入境的小伙伴來說,簡直是重大利好!
通過新發布的稅率表可以發現:
藥品進口類

“將藥品列入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,適用15%的稅率。其中對按國家規定減按3%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抗癌藥品,按貨物稅率征稅。”
把藥品,包含抗癌藥列入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,表明支持和允許個人物品渠道做進口藥品。關于進口藥品已經很多成熟的海淘產品了。但是從操作層面可能要需要進一步的細則和解釋,比如處方藥和非處方藥,是否需要其他要求,畢竟是藥品。個人代購入境進口藥品許可證?代購平臺需要藥品經營許可證?
一般貿易情況下進口抗癌藥價格已經很低了,如果按照15%稅率個人行郵稅來征收,反而起不到降低進口抗癌藥惠民的意愿,所以行郵通道也按進口抗癌藥按貨物稅3%征收。
日用品稅率降低

其中第三檔“煙、酒;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;高爾夫球及球具;高檔手表;化妝品”類目從原來的60%稅率降低到50%,降幅最大。第二檔“運動用品(不含高爾夫球及球具)、釣魚用品;紡織品及其制成品;電視攝像機及其他電器用具;自行車;稅目1、3中未包含的其他商品”類目30%降低到25%,第一檔未變,保持15%。
化妝品更正為高檔化妝品

財政部上一次調整稅率《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》稅委會〔2016〕2號的時候,是2016年3月16號,延用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的通知》(稅委會〔2011〕3號)第三檔“化妝品”;而在財政部2016年9月30號《關于調整化妝品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》的時候,“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目將征收范圍調整為高檔美容修飾類化妝品、高檔護膚類化妝品。
高檔美容修飾類和高檔護膚類化妝品界定標準為進口完稅價格在10元/毫升(克)或15元/片(張)及以上。將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由30%下調為15%。”用計量單位把化妝品做了區分,高于計量單位的為高檔化妝品,適用第三檔,其余第二檔。因為化妝品稅率變動晚于上一次行郵稅率變動,所以在這一次新稅率表里將原來“化妝品”更正為“高檔化妝品”。
一般貿易繼續降稅

同時,財政部還頒布了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降低部分商品進口關稅的公告》“適應產業升級、降低企業成本和滿足群眾多層次消費需求,自2018年11月1日起,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國稅率,涉及1585個稅目。因最惠國稅率調整,自2018年11月1日起,取消39項進口商品最惠國暫定稅率,其余商品最惠國暫定稅率繼續實施。
”這是繼1449個稅目商品7月1日迎來降稅之后,國務院再推一批更大規模降稅,1585個稅目商品進口關稅稅率將下調,我國關稅總水平將由上年的9.8%降至7.5%。一般貿易繼續降稅·······
對于跨境保稅進口,還未發布過渡期后的政策,按今天行郵稅和今天一般貿易稅率(之前也多次下調)的調整情況來看:
藥品已經列入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,會不會進第三批“正面清單”,畢竟很多藥品包括抗癌藥,需要冷鏈要求,保稅倉更適合大規模冷鏈物流路徑行郵稅率下調,一般貿易稅率也在下調。如果要兼顧多種進口渠道平衡,它倆都調整了,跨境保稅渠道稅率是否會調整?有沒有下調的空間和可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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